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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涞水县司法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 2020-06-24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7〕8号及涞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河北省涞水县公证处的通知》涞机编办〔2017〕7号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3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具有公证员资格。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5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报名邮箱:lsxgkzp@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28日。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公告》要求所具备的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的严格自律机制,考生要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涞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涞水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4)网上报名时,需提交《涞水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报到证、法律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照片。咨询电话(0312-4527727)。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当日通过机读的形式阅卷登统。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五)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一)按招聘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到涞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6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六)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政府网和县人社局同时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依次为: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二)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报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办负责,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人事档案、员工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

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九、聘期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才能进行岗位交流。

招聘录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照涞水县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标准执行。

十、招聘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社局电话:0312-4527727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涞水县司法局

2020年6月2日


  • 附件【资格审查表.xls】已下载
  • 附件【岗位信息表.xls】已下载